合格防盗门必须具有的三个“身份”标记发表时间:2020-08-28 11:21 防盗门是关系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合法生产和经销防盗门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必须有当地区公安局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生产和经销许可证。(2)生产和经销的防盗门必须经各地区技术监督局和公安机关依法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合格。 一是合格证件。真正的防盗门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根据标准检测合格,并有生产企业所在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部门发放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准产证。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 应要求销售商出示有关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 二是“FAM”铭牌。现行的《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规定,防盗门必须有“FAM”铭牌,一般在门的右上方,此外还应有企业名称、执行标准等内容。 三是安全级别标记。根据2008年4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标准,根据防破坏时间、钢质板材厚度、锁闭点数等4类指标,将防盗门分为甲、乙、丙、丁四个安全级别(代号为“J、Y、B、D”)其中甲级防盗性能 ,丁级 。 市民可在门内侧铰链边上角查看 固定的安全级别。如没有这些标记,就不是真正的防盗门。 |